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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24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辖区内发生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经办案民警对案件开展研判侦查,通过资金溯源,成功将涉案账号进行冻结,挽回部分被骗资金。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制作资金返还手续,现依规对相关案件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将涉及李某某被诈骗案银行卡:交通银行6222XXXXXXXXXXX1950(户名才某某)账户的27223元,返还至事主李某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22XXXXXXXXXXX7540。
2.将涉及杜某某被诈骗案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6228XXXXXXXXXXX4075(户名郭某某)账户的56103.34元,返还至事主杜某某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12XXXXXXXXXXX0983。
3.将涉及杜某某被诈骗案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6228XXXXXXXXXXX5618(户名蔡某某)账户的19232元,返还至事主杜某某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12XXXXXXXXXXX0983。
4.将涉及汪某被诈骗案银行卡:北京银行6214XXXXXXXXXXX1260(户名汪某某)账户的172389.04元,返还至事主汪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21XXXXXXXXXXX3813。
5.将涉及付某被诈骗案银行卡:民生银行6216XXXXXXXXXXX3069(户名陈某某)账户的19381.2元,返还至事主付某中国银行:6217XXXXXXXXXXX6655。
现对上述资金返还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日起三十日内与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刑侦支队联系(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010 - 69850810)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2024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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