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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日期:2025-01-22 09:31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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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京门人社综执列告字〔2025〕1号

用人单位:湖北省金易豪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21MACK6TTX36

法定代表人:万里         身份证号码:4209211****2185130  

经查,你单位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门头沟区金茂长安悦府项目建设过程中拖欠13名员工工资共计230521元,13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拖欠劳动报酬金额为230521元,拖欠金额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决定:

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3年。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联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执法)

地址: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1号楼507室

联系人:王茂军、刘啸           联系电话:010-61891357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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