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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崔健等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1日至3月27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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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2300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1 |
北京中联华夏贸易有限公司 |
崔健 |
男 |
通过 |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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