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门)名称纠字[2026] 第01号
中大三局(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企业名称中大三局(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认定该名称为不适宜企业名称,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纠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后,登记机关以变更后的名称公示。名称变更前,企业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企业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可以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4日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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