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11J003/ZK-2023-000024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严打“非法捕捞”劝阻“破冰”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3-10 10:15

发布日期:2023-04-10 10:16

内容概述: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严打“非法捕捞”劝阻“破冰”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严打“非法捕捞”劝阻“破冰”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为保护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严打“非法捕捞”劝阻“破冰”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整治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助力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高质量发展严打“破冰”非法捕捞行为,加强查处力度。执法人员与属地政府和城管部门在永定河流域开展护渔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通过打冰眼进行违法捕鱼的行为,同时劝阻冰上涉渔及野外滑冰等不文明行为,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发放《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材料30余份,劝导群众20余二是扩大巡查区域范围,形成高压态势。针对渔业违法行为随机性、隐蔽性的特点,执法人员扩大巡查区域范围,提高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电、毒、炸”鱼非法捕捞、非法放生以及制造、出售禁用渔具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等违法行为。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工作5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1次,检查渔具店2家次,发放宣传材料60份。采取未诉即办措施,做到件件有落实。采取相邻属地分队协作互助方式,细化责任分工,针对以往举报频发的区域和时段采取早部署、早巡查、早处理的策略,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未诉先办。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提高巡查力度,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严打态势同时加强与属地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全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为打造绿水青山生态之城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