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门头沟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市民求助电话,称在野外发现一条 “娃娃鱼”,因了解其为保护动物,便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寻求帮助。随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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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鱼”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动物大鲵。经现场辨认,该条大鲵体长62cm,体重2.3kg,外观检查状态良好,没有任何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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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野生娃娃鱼对生长环境和水质的要求高,不宜直接放生,执法人员随即和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延庆区)取得联系,专程将大鲵送至该中心进行妥善救助。
热心市民积极参与救助大鲵的行为,体现了人民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增强,同时印证了我区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在此,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再次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关爱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做水生野生动物的守护者,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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