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11J003/ZK-2024-000074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标准及补贴结果公示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8-06 11:11

发布日期:2024-08-06 11:11

内容概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标准及补贴结果公示

一、政策依据

《2024年门头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种地职工。对于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自己承包耕种的耕地,补贴对象为种地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流转(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至其他经营主体(包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

2.补贴范围:上一年度本区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地,对期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1)未纳入耕地管理的复耕复垦地;

(2)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3)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4)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5)存在“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等行为的耕地;

(6)损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或违规种植的耕地;

(7)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8)种植农产品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耕地;

(9)违反农作物秸秆禁烧规定、未按规定回收废旧农膜且各级检查指出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耕地。

3.补贴标准: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块耕地只能享受一次2024年市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市级蔬菜生产补贴,要按实际耕地面积进行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

4.申请程序:补贴对象通过种植业补贴管理系统自愿申报,村级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

5.申请材料:《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

6.咨询电话:010-69843144。

7.受理单位: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9.联系方式:010-69843144。

三、补贴结果

补贴面积5535.47亩、补贴金额1660641元、补贴农户1181户。

四、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10-69843144。

 2.举报地址: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标准及补贴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