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码:N2110109A02760620P,法定代表人:韩国霞,资产总额1938.3万元,单位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日,证书有效期限:2020年11月13日至2030年11月13日。
声明作废,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4日
索 引 号:11J003/ZK-2026-000058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副本)》遗失的公告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6-07-14 17:26
发布日期:2026-07-14 17:26
内容概述: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码:N2110109A02760620P,法定代表人:韩国霞,资产总额1938.3万元,单位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日,证书有效期限:2020年11月13日至2030年11月13日。
声明作废,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