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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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一)组织领导方面。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分工负责,逐级审批的层级模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方面。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截至12月31日,网站公开信息130篇;更新、补充、改错291条、次 。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的梳理工作;完成了年终考核信息的补充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7件,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收费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完善门户网站,将其作为政府公开工作和宣传的重要窗口,按时开展网站自查,积极优化网站功能。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五)教育培训方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为更好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岗位业务能力,不断深化岗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

(六)政府信息管理。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我局多角度把关,继续注重内容核校,力求公开准确。盯紧办理时限,力求公开及时。以零容忍态度对待信息公开超期问题,全力保障公开实效性。在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外,更加注重信息的内容,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七)监督保障方面。依托党办和纪委的监督职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信息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谁分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审查制度,确保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零差错、零事故,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将公开内容作为我局公信力的重要体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大,信息公开渠道少;二是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不够广,公开内容的公众参与度较小;三是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内部机制落实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创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维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在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环节,在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bjmt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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