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05/ZK-2024-000002

公开责任部门:区教委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专项督导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12-29 17:16

发布日期:2023-12-29 17:16

内容概述:

门头沟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专项督导

一、督导依据及内容

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区教育两委的要求,全体责任督学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对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了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专项督导。此次督导采取实地检查、领导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并登录北京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督导报告单。

二、督导情况总结

(一)教育教学工作

经督导检查,各中小学均未发现在课间时间限制学生出教室情况。学校利用教师会,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学校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课后服务面向所有学生,全面平等开放,学校不存在强制或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引导学生不参加课后服务的现象。

经统计全区共有专职心理教师15名,兼职心理教师78名。学校都建有心理辅导室,向学生开放,并按期组织集体进行心理辅导。本学期共接待学生咨询1539人。

各个学校能够做到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含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各年级劳动课每周不少于1学时;分别在十月、十一月份设立了劳动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各个学校本学年已开展了至少一次的禁毒主题班会的教育活动。

各幼儿园教师能够做到尊重、接纳、关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歧视、侮辱、伤害幼儿等现象。幼儿园的户外活动内容、形式丰富多样,有益于幼儿健康、自主发展。帮助幼儿建立合理生活常规,引导幼儿根据需要自主饮水、盥洗、如厕、增减衣物等,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通过视频抽查,幼儿园教师能够按照要求做到在一日生活安排时主动控制电视、投影等设备使用时间。

(二)安全卫生工作

经过检查,各个学校、幼儿园都能够认真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了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访、日常通风消毒等制度,做好登记和报告工作,基本具备了快速应对和防控处置能力。各中小学均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视频信息接入区教委平台。各个幼儿园建立了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幼儿园食堂的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设施配备和清洁到位、能够有效防治虫鼠害,定期开展食堂内外环境鼠害消杀。

各学校、幼儿园重视消防工作,做到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整改。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张贴了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未发现消防车通道、楼内室内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门被锁死的现象。

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情况,大部分学校及幼儿园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允许电动车进入的学校均设有固定停车地点,并有明确的要求,有专人管理。

(三)本月接电接访情况(截至目前)

截止到目前,中小学及幼儿园责任督学未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投诉问题或反映建议。

三、督导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心理健康专业教师数量不足。

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数量不足,目前情况是专职少、兼职多,有专业资格的少、受过相关培训的多,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与工作开展的情况各校情况不一。建议积极培养或引进合格的且有资质的心理健康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