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门头沟区教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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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7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工作重点,以及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邮编:102300联系电话:69842564;电子邮箱:bgs69842564@163.com)。

一 、概述

2017年本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的概括。包括: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网站内容建设、舆情回应、重点领域公开、教育培训、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等工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3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制发规范性文件53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3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3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89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1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87

(二)回应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单位申请总数为0件。

2.答复情况

本单位答复数为0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4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331日,本单位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1.行政复议。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3.举报。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2017年,区教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一系列部署开展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一定进步,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针对性还不够强,离人民群众对有效信息的期待尚有距离;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细致化,信息内容有待充实;四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2018年重点工作。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推进工作进程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和全程办事代理工作,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校工作。

三是加强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强对公众热切关注的教育信息的梳理、归类、整合力度,提高信息的含金量和针对性。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使相关信息及时采集整理和上报公开。

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教委各部门特别是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我区教育方面的信息。加强咨询服务,对群众来电来访,及时处理提供相关信息。

六是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细致规范,同时尝试推动区教委所属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门头沟区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教委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推进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3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89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1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