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
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关于落实<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时结合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职责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将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布如下:
(一)落实工业、软服等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本区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促进工作。
(二)落实国家和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制造业企业。
(三)编制空气重污染应急制造业领域分预案,会同环保部门组织落实制造业企业绩效评级提升工作及停产限产减排等应急措施。
(四)对重点企业实施绿色诊断,支持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开展绿色化技术改造。
(五)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