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8/ZK-2022-000083

公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试行)专题研讨会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10-18 10:35

发布日期:2022-10-18 10:35

内容概述:

门头沟区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试行)专题研讨会

1011日下午,副区长马强同志主持召开门头沟区帐篷露营地管理专题研讨会,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体育局、区城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经管站、雁翅镇、妙峰山镇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区文旅局汇报了近期拟定的《门头沟区帐篷露营地建设和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工作情况,各参会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对管理指引及建设规范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马强同志强调:一是要强化政策研究。现阶段帐篷露营已逐步成为广大游客休闲、旅游和旅居的重要休闲方式,区文旅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这一新型文旅业态,科学合理制定建设和管理政策,规范有序推进我区帐篷露营高品质发展,探索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户外营地发展模式。二是要完善管理指引。区文旅局要积极沟通,分类研究,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帐篷露营地建设管理指引,使之成为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将保证露营者安全置于首要地位,杜绝任何危害露营者安全的潜在风险的管理指引,规范指导我区帐篷露营有序发展。三是要建立管理机制。通过政策制定,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探索建立由区文旅部门和镇(街)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及监管体系,全面实施“职能部门、属地镇()、经营主体”三级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景区帐篷露营地业态培育和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