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8/ZK-2014-000095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受邀到区文委座谈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4-02-21

发布日期:2014-02-23 00:00

内容概述: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受邀到区文委座谈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受邀到区文委座谈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受邀到区文委座谈
2月21日,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受邀来到区文委进行座谈,会议由区文委主任闫洪亮主持。会议旨在对门头沟区2014年土地上市前的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进行沟通、梳理,以确保土地顺利上市。会议上,闫洪亮同志简要介绍了门头沟区2014年土地上市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如何加快土地上市前的考古调查与勘探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并听取了相关意见。此次座谈不仅理顺了相关办事流程,同时获取了许多土地调查与勘探工作的宝贵经验。
目前我区正处在城市建设的关键阶段,2014年将有多个地块即将上市,与此同时,《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将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作为我区文物主管部门,区文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刻领会《办法》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培训班等形式向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宣传履行责任的重要性,同时采用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办法》的解读和宣传工作,促进社会各界了解《办法》内容,确保有关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切实做好我区地下文物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文献研究结果和实际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收集整理地下文物埋藏情况的相关数据,为市文物主管部门划定重点监测区域与地下重点埋藏区提供重要依据。
三、加大文物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我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和重点监测区域的日常巡查,并对建设工程及重点监测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地下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报请、安排考古调查和勘探的,发现文物后不采取保护措施、不通知文物部门的单位给予处罚。在接到破坏地下文物举报后,做到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四、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加强与市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助其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工作;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将我区重点监测区域与地下重点埋藏区的信息与规划与国土等相关部门之间共享,以加强对基本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监管的科学性,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