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11J008/ZK-2023-000031

公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门文当不罚字[2023]第000002号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5-18 10:25

发布日期:2023-05-18 10:25

内容概述: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门文当不罚字[2023]第000002号

序号

做出决定机关名称

决定书编号

执法对象

决定种类

决定主要内容

决定日期

1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门文当不罚字[2023]000002

北京卓阳博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不予行政处罚(当场不予处罚)

当事人未能当场提供在售的名为《百病治脚疗法》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现场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023515

备注:“行政相对人”一栏若涉及个人真实姓名应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