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10/ZK-2023-000023

公开责任部门:区国资委

信息名称:区国资委实施新三年国企改革发展行动首季实现“三新”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4-18 17:34

发布日期:2023-04-18 17:34

内容概述:区国资委实施新三年国企改革发展行动首季实现“三新”

区国资委实施新三年国企改革发展行动首季实现“三新”

区国资委实施新三年国企改革发展行动首季实现“三新”。加强统筹谋划,明确“新任务”。根据《门头沟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制定新三年国企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分解落实;制定城投类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方案,整合恒溢源公司等工程类企业和静态交通公司、绿保科技公司等服务类企业,实现基建领域集聚发展。促进国企发展,取得“新进展”。高效建成北京市生态文明实践基地,接待市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500余人次;“擦亮潭戒两寺金名片”,着力推进文创业态研发合作;筹划启动“灵山绿产”滨河路店改造提升项目,积极拓展“灵山绿产”区域品牌销售渠道及企业多元化经营模式;配合完成中骏世界城开业相关道路工程,推进大峪化工厂项目复工。推进国企改革,结下“新硕果”。加快推进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北京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北京运石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8%股权的转让工作;完成葡东小区物业管理的接收工作,强化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平台职能,优化物业管理服务和布局;与8家区属国企签订经营业绩考核任务书,立足区域发展战略重心,以经济效益为考核中心进行分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