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

索 引 号:11J012/ZK-2023-000001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信访办公室

信息名称:区信访办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1-06 17:31

发布日期:2023-01-06 17:31

内容概述:

区信访办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1月午,区信访办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供”不起的胃口——门头沟区供销系统腐败案警示录》随后由党组书记夏淑强同志传达了区委书记金晖在全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夏淑强指出,信访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党的二十大新要求尹力书记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金晖书记在全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上仍有差距。

夏淑强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一要加强学习,树牢红线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必修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做清醒人和明白人,时刻保持清醒,存敬畏、知底线、守红线,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要提高警惕,杜绝侥幸心理。全体机关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引以为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提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要鼓足干劲,勇担当善作为。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要牢记初心使命,对党绝对忠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勇于承担责任,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以实际行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