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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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69844680

一、概述

20101120101231日间我局开展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公共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区政府办的要求,2010年我局工作主要为: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区财政局在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的工作机制下,形成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各科室积极配合的格局,各科室随时向办公室报送即时产生的信息,办公室对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进行审核,经局领导签发后再予以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加大宣传的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区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学习《条例》,教育工作人员要清醒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确保行政体制规范、公正、透明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获取财政工作信息的重要渠道,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配合、自觉履行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财政信息网,实现财政部门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充分地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是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财政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先后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发全局各科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和规范,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明确各部门相关人员职责,细化工作程序及流程,强化工作意识,增强工作实践性和操作性,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为重点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201011月份在召开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的时候,我局首次邀请人大财经委、纪检直派组和审计部门全程审议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面,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积极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拓宽公开途径。我局在原有政务公开资源整合利用的基础上,在全程办事代理处设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标识。在财政局一层大厅设立触摸屏,并做到随时更新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实现统一查询,受理公众向区财政局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准备好依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宜,热情接待,不推脱、不消极对待,做到“查询有网站,来访有窗口,申请有准备,接待有专人,答复有预案”。

《条例》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时间、答复形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财政局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积极主动与区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全程办事代理处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的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开成效

    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总体来看,局内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没有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发生。

    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财政局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实施,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8%;法规文件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

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及时公布涉及财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财政工作动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方面内容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原有政务公开资源整合利用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在全程办事处设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标识明确公开电话,指定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文件柜等必备办公设施,刻制了门头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和复印章。实现统一查询,受理公众向区财政局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准备好依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宜,热情接待,不推脱、不消极对待。做到“查询有网站,来访有窗口,申请有准备,接待有专人,答复有预案”。编制并及时更新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方便广大群众查询。我们还认真落实按照办法规定,及时、规范向公共查阅场所移送政府信息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属于规划计划类信息,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2010年度门头沟区财政向公共交通提供补贴的金额和比例;2010年度北京市政府预算中教育支出的金额和比例等信息。在办理此次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与区政府、各区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避免出现程序违规等行为,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意图,妥善做出了答复,得到了齐飞同志满意的评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兼职人员共20人,同上年相比,增加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在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深入推进,基础和关键性工作初见成效。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其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困难也越来越多。工作中还存在如下等问题。

(一)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高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足。

(二)对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业务的操作和流程还不太熟练,对信息的公开属性把握不清楚。

(三)对公开内容的标准了解不清,公开时效性掌握不

好。

(四)工作的规范性、长期性有待提高,保密意识和公

开意识需同步加强等。

    对于以上问题,2011年,我们打算: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是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四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预算信息公开和推进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2011年财政局将重点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要深化财政干部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妥善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和人大部门审议后,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三是要协助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各自的部门预算,指导他们在适当的时机将单位的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四是要妥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的处理预算信息公开后可能面临的咨询、质疑、答复等各项工作。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掌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0

电话咨询数

0

网上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50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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