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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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202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情况等相关数据。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由一把手部署,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专人负责抓,确保工作层层推进落实。完善信息公开责任、审议、反馈、备案和监督制度,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统一公开渠道

本单位对外公开唯一渠道为门头沟区政府官网,积极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受理,热情接待,不推脱、不消极对待,及时答复,统一口径;加强与保密工作、网站管理工作的密切结合,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做到“涉密不上网”。

(三)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一是格式规范。依托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部门预算公开信息与市级预算公开报表统一。二是内容全面。各部门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一并公开本部门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等相关信息,并对专业性较强的术语进行名词解释。三是公开时限明确。全区除4家涉密单位外,区级70家一级部门及191家所属二级单位,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到全区公开一盘棋。四是加强部门决算制度建设。制定《北京市门头沟区部门决算管理办法》(门财国库【2022】22号),进一步规范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公开程序,确保公开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和完整。五是加强工作衔接。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全区各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衔接;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密切配合,专人负责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四)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义务;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规范文件制定、审核、公开程序。全年没有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发生。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尤其在预决算公开方面,在深度广度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预算周的信息公开还略显不足比如财政政策类信息,宏观经济发展预期等,这些与预算紧密联系的信息缺乏,导致公众对预算信息无法准确理解和判断。此外,在公开工作与相关工作的协作方面,如网站管理、信访、接诉即办及保密工作之间,目前缺乏有效的对接,需进一步规范相关流程和衔接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2023年,我局将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提高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门头沟区财政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mt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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