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1J018/ZK-2025-000013
公开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信息名称:对工资有异议必须3天内提出?约定无效!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12-31 18:38
发布日期:2024-12-31 18:38
内容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