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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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6982139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查询场所设在全程办事大厅。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占6.4%;法规文件类信息70条,占16.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1%;行政职责类信息32条,占7.6%;业务动态类信息289条,占69%。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各业务大厅电子屏幕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同时,我们积极向媒体投稿,报送工作信息动态,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宣传;在各社保所、工作站设立宣传橱窗、宣传栏,并放置了大量的劳动保障宣传材料,让百姓更直观、快捷的了解劳动保障政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08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公开不够及时。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局网站的政策法规库,及时发布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