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索 引 号:11J021/ZK-2024-000076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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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12-27 17:58

发布日期:2024-12-27 17:58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门头沟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门头沟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门头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整改各方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整改贯通协同合力日益增强,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共召开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43次,对照整改清单逐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91条。对立行立改问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能够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倒排时间,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是不断夯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三联单一台账”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8份,及时开展整改回访,逐一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将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台账式、闭环式管理。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138个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推进建议,集中开展整改核查。
三是切实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合力。印发了《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依托区委审计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平台,协同推进重点难点事项落实。区审计局向区纪委提供审计情况8次,向巡察办专题汇报并提供19家单位接受审计及问题整改情况,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审联动,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叠加效应。
总体来看,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191个具体整改事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93个、分阶段整改事项67个、持续整改事项31个。截至2024年10月底,有138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事项45个完成整改。其余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均按要求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加快推进。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资金支出等,整改问题金额16951.45万元,同时积极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新建或修订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27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收入支出管理方面问题
针对第六批、第八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未达到区级相关通知中“自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达到80%”的要求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和支出进度,截至2024年9月底,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支出率已达到82.7%。
(二)关于预算审核及下达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在项目无资金测算明细情况下仍安排24项项目资金、审核通过了3项未填报月度支出计划的预算项目、审核通过了2项预算申报金额与资金测算明细不一致的预算项目问题,已印发文件要求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完整、准确上传预算项目申报文本及相关附件,加强审核。二是针对2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问题,已印发通知明确转移支付资金的起止日期、下达时限等相关要求。
(三)关于会计核算与集中支付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33笔2018年底前形成的对外借出款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向相关借款责任单位发函督促梳理各借款事项,初步拟定历史财政借款分年度消化计划,推进消化历史财政借款。二是针对企业股权投资未完整记录问题,已将涉及企业股权投资47756.31万元补录。三是针对11个单位的13笔资金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问题,已印发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代管资金账户。
(四)关于京西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基金产生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经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已将涉及利息45.96万元缴入国库。二是针对在基金账户未开立的情况下将产业引导基金10000万元拨付至代持公司问题,已修订印发《门头沟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对引导基金出资进一步明确规定,同时向代持机构、基金管理人作出提示提醒。三是针对基金未按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绩效自评问题,已组织完成京西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自评,拟定《门头沟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对引导基金、设立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子基金、未设立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子基金分类开展绩效评价。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问题
针对项目申请追加预算未经党组会决策、预算编制不细化、跨年性项目未分年度申报预算导致资金收回、未按预算申报内容实施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前期调研、预算编制、实施过程及集体决策管理,规范预算资金调整程序,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二)关于预算项目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项目延期开工或竣工、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申报资料不完善问题,相关单位已就延期竣工项目签订补充协议,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按要求推进项目申报管理。二是针对补助奖励类项目资金审核及发放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已修订制度,规范补助资金发放程序。三是针对项目过程管理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已编制竣工决算,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与施工单位协商推动完成项目工作内容。四是针对项目成本绩效管理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就涉及项目签订补充合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制定成果利用方案,促进项目设施合理利用,下一步将按要求推动项目费用重新核实。
(三)关于财务、资产及公车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针对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加大对规范使用公务卡的监督管理力度,梳理采购流程,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未使用资产已履行报废手续,未入账资产待机构改革账目交接后入账,固定资产标签已粘贴。三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审核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审批手续,完善用车记录,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四、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教育系统校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灾后重建项目及常规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针对10个灾后重建项目进展缓慢问题,8个灾后重建工程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2个灾后重建设备购置项目已完成设备验收,设备已使用。二是针对11个常规项目推进缓慢、工期严重滞后问题,6个项目审计时已完工,3个项目已按要求推进工程进展,其余2个项目正在推动落实。
2.部分操场改造工程检测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12个运动场地改造工程“应检未检”问题,已补充完成对上述运动场地改造工程检测工作,同时建立了运动场地改造工程材料检测全过程管理机制。二是针对2个运动场地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未在相关信息平台查询到问题,已约谈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完成对相关材料、成品检测并取得合格复检报告。
3.部分工程验收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针对5所应于2019年底完成验收手续的配套幼儿园仍未完成竣工验收问题,已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手续办理,涉及幼儿园均已全部办园使用。二是针对1个工程未做消防专项验收即交付学校使用、2个工程的使用单位代替建设单位参与竣工验收问题,已督促建设单位补充验收手续,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消防专项验收工作。
4.部分工程现场管理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针对施工过程管理不规范未及时签认工程量确认单问题,已补充出具工程量确认单。二是针对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对相关工程资料的补充记载。
5.工程资金支付及会计核算不严格,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余额较高问题
一是针对47个灾后重建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问题,已收回超付工程款7.02万元,剩余工程款1.72万元待施工单位账户正常使用后收回。二是针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余额11956.79万元占灾后重建项目安排的各类资金总额的73.3%问题,已积极推进工程进度,促进资金支出4140.75万元。三是针对1个工程已结算但预付账款未及时转至在建工程问题,已将1338.44万元预付账款转至“在建工程”科目。四是针对1个项目存在未经结算审计即支出迁坟安置费、从项目工程款项中支出其他费用问题,已完成迁坟安置费结算审计,相关支出已调账处理。
6.项目结决算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项目结决算不及时问题,有7个工程项目已完成结算,其余项目结决算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针对270个完工项目中有218个项目暂未转入固定资产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落实。三是针对个别项目决算报告编报完成后仍有费用发生,未包含在决算报告中问题,已对项目出具估值入账通知单,通知单明确后续费用待补充财务决算报告后,按批复调整暂估价值。四是针对2个项目决算报告编报完成后仍有应付款未支付问题,已支付完毕项目应付款9.66万元。五是针对2个项目决算后结余资金未及时上交财政问题,已将2个项目结余资金85.77万元全部上交财政。
(二)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上级政策未严格落实问题
一是针对2021年至2023年到期的集中带量采购任务中,41项药品采购任务及16项耗材采购任务未完成问题,6个医疗机构通过制定采购计划、加强与供货企业沟通等措施推进采购任务按期完成,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采购基本药物金额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比例未达到规定50%以上的要求问题,4个医疗机构通过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增加基本药品采购金额比例等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2.医药采购制度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针对采购目录制定管理不到位问题,6个医疗机构均已更新完善药品采购目录,3个医疗机构对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二是针对1个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组建本机构药品遴选专家库问题,该医疗机构已制定药品遴选专家管理办法,并组建药品遴选专家库。
3.药品、耗材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入库药品及入库耗材未按规定在招采子系统实施阳光采购或备案问题,6个医疗机构强化阳光采购相关政策落实,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采购部分入库药品及入库耗材未包含在采购目录中且没有履行临时采购请批程序问题,5个医疗机构已梳理完善药品目录和耗材目录,对未在采购目录中的药品或耗材履行临时采购程序或建立完善临时采购机制。三是针对部分药品到货时临近效期或超出效期问题,5个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加强药品入库验收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四是针对8批药品招采子系统确认到货数量与实际到货数量不一致及32批订单确认到货时间超过规定的3个工作日问题,6个医疗机构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建立每日巡网制度等措施加强入库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五是针对1个医疗机构3笔药品订单未严格执行到货即验的内控制度问题,该医疗机构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做好相关记录,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4.药品、耗材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调拨的个别药品未被使用,后期全部过期报损问题,该医疗机构加强捐赠药品发放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部分医疗机构药品报损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医疗机构已规范药品报损流程,对符合报损要求的药品及时审批报损,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药品耗材库存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医疗机构已规范医用耗材登记记录相关工作流程,2个医疗机构已完善管理制度,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5.医疗设备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1个医疗机构超预算批复购买医疗设备问题,该医疗机构加强预算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1个医疗机构先购置医疗设备后补充签订采购合同问题,该医疗机构加强合同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部分医疗设备验收不规范问题,2个医疗机构通过修订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等措施强化资产入库管理,个别医疗设备未到货已验收入库问题将结合病区改扩建情况推进整改。
6.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针对315项设备类固定资产变更使用主体未履行相关手续问题,3个医疗机构已履行相关设备的调拨或借用手续。二是针对医疗设备类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医疗机构闲置设备已使用,4个医疗机构已对缺失的固定资产标签进行了补贴,1个医疗机构已将未计入固定资产医疗设备进行补录,并对不正确的固定资产编号进行更正,2个医疗机构资产闲置问题正在按程序推进落实。
7.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1546条中药饮片或中药配方颗粒售价超出25%溢价范围及个别西药差价率约为15%问题,4个医疗机构已对价格系统进行了调整,1个医疗机构自查超价金额0.10万元已上交相关部门,1个医疗机构通过加强人员政策性文件培训等措施,加强对药品售价的审核。二是针对31笔药品订单的付款周期未达到规定的30天付款要求问题,6个医疗机构严格账期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周期及时结算,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针对1个医疗机构4笔大额支出未履行上会程序问题,该医疗机构落实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三)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区级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未及时修订问题
相关单位已对相关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区提升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2个区级工作方案未按市农业农村局通知要求及时编制问题,2个单位已编制完成区级工作方案,并明确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编制工作方案。二是针对未按照区级工作方案完成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区相关工作问题,1个单位已组织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相关经营情况分析、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落实。三是针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5个单位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确定实施单位、明确完工计划等措施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已促进资金支出168.83万元,其余资金680.48万元正在加快支出或清理中。四是针对1个项目未经验收提前拨付全部项目资金问题,1个单位已收回全部项目资金。
3.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工程项目方面,5个镇积极推进项目进展,目前25个项目已开工22个,剩余2个项目正在推进完成设计方案、预算评审,1个项目拟不再实施。开展活动方面,1个单位已按要求开展全市休闲农业推介活动,休闲农业专家指导及培训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且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项目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5个镇通过加快推进项目设计方案、镇区两级验收等,正在推进项目建设,促进资金支出进度。三是针对1个镇4个项目设计中选单位先出具施工图后询价确定中选单位问题,1个镇召开培训会议,加强对村级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管。
4.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项目资金结余比例较高问题,3个镇已支出相关项目资金或将结余资金全部上交财政。二是针对部分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3个镇相关设备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三是针对验收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镇已采用取回未入库物品、补充入库登记方式进行整改,对1个镇未验收提前付款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5.个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询价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1个镇1个项目设计中选单位先出具规划设计报告后确定中选单位问题,该镇进一步加强询价管理,确保项目全过程合法合规。
6.个别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针对1个镇3个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仍处于财政评审阶段导致预算资金结余问题,该镇已完成财政评审或竞争性磋商,下一步继续推进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出。
(四)停车资源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解决“停车难”措施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针对门城地区开放的错时共享停车场的共享车位利用率不足10%问题,通过加大对错时共享停车宣传力度,精细化开展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等措施,已提升共享车位利用率。二是针对小园立体停车场等4个停车场利用率不足10%问题,2个单位积极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治理,通过社交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停车企业出台停车优惠政策等措施,已提升车位利用率。三是针对16个棚改回迁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资源利用率36.81%问题,5个单位通过积极推进回迁区域周围道路建设移交、规范道路停车管理、加大规范停车宣传、研究制定车库管理办法等措施,正在推进整改落实。四是针对和平西街等4条道路实行路侧电子收费的车位日间使用率均低于10%且日间周转次数小于1次/日问题,已采取协调交通支队加大违停执法力度等措施,正在推进整改落实。
2.个别治理措施资金未支付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立体停车场维保费用未保障问题,下一步将待周边道路移交执法、使用率达标后统一申请维保费用,正在推进整改落实。二是针对错时共享车位财政补贴未按政策落实问题,正在研究修订停车设施建设资金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3.国有停车资产管理有待强化问题
一是针对路侧停车一期、二期收费设施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已将收费设施计入固定资产。二是针对国有资产经营性停车场运营监管不到位问题,下一步将委托审计公司对停车运营企业开展审计,正在推进整改落实。三是针对部分国有资产经营性停车场因统筹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问题,下一步将在停车场接收使用前充分调查土地权属,正在推进整改落实。四是针对个别国有资产经营性停车场存在低价出租现象问题,已调整停车资源承包方式,经测算平均车位承包费用提高。
4.停车监督工作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针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监督不到位问题,已修订完善停车场备案相关管理办法。二是针对道路停车监督执法力度不足问题,已通过增加停车执法人员、制定停车协管员管理和考核制度、与相关部门协商更换停车协管员执法设备等措施,规范执法力量监督管理。
(五)政府购买服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不合规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单位将部分可自行审核的项目、应直接采购的事项等应当直接履职的事项进行购买服务问题,3个单位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经抽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针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问题,已按相关要求调整用工。
2.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单位对服务过程监管不严问题,1个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收回重复保安人员资金等共17.72万元,1个单位已对接服务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全部内容,1个单位召开会议明确严格项目承接主体资质审查,禁止将主要工作分包。二是针对项目验收监管不严问题,1个单位已完成项目验收单中未落实事项,1个单位已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验收并收回多付资金1.25万元。
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合同签订及内容变更审核不严问题,2个单位通过收回多付资金0.44万元等措施落实整改,1个单位下发通知强化预决算执行管理,1个单位正在推进整改落实。二是针对重复或超标准购买服务问题,5个单位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1个单位召开会议明确于现有合同到期后缩减购买保洁服务人数。三是针对未严格审核政府购买服务价格问题,4个单位已将超标准支付的资金13.41万元收回,3个镇街明确将加强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4.决算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170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编入政府购买服务决算问题,22个单位通过梳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强化预算编制学习等措施,正在推进整改落实。
五、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尚有 53个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分别为37个分阶段整改事项和16个持续整改事项,这些事项均未到规定的整改期限。其中:有些问题整改涉及工程项目推进或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整改需要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动;有些问题整改涉及研究拟定制度文件或规划计划,需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履行相关程序;有些问题整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或民生事项协调解决等,涉及情况复杂,需要稳妥有序推进。
对尚未整改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紧盯尚在整改的问题,加大部门联动,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