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索 引 号:11J021/ZK-2023-000009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审计局

信息名称: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2-09 17:07

发布日期:2023-02-09 17:06

内容概述: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拨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北京市和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北京市及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全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行政编制36人,实际32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1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367.13万元,比2022年1,932.51万元减少565.38万元,下降29.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67.13万元,比2022年1,932.51万元减少565.3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比2022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071.3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8.4%,比2022年1,372.75万元减少301.41万元,下降22%。
    (二)项目支出预算295.79万元,比2022年559.76万元减少263.97万元,下降47.2%,减少原因是审计中介费项目支出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审计中介服务费、审计业务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9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5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5.05万元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审计相关工作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3.6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6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26.2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审计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5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门头沟区审计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5.7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审计中介服务费项目226.29万元:用于安排用于安排购买审计服务的项目支出。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固定资产总额3,548.23万元,其中:房屋面积10,555.6平方米,3,272.42万元;汽车1辆,19.5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审计中介服务费:指为保障各项审计业务有序开展,满足审计工作需要,运用于购买审计服务的项目支出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门头沟区审计局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