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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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月1日起,至201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门头沟区审计局(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邮编:102300,电话:6984212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2,我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2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2,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2条信息为公开我单位财务预决算数据的信息,占总体比例的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2条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首都之窗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无依申请公开收费事项。

五、咨询情况

2012,本单位无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2012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抓好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201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