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6-000144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激活“府检联动”履职效能 共护特定群体平等诉权 ——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残联协同打通特定群体维权堵点

文   号:区司法局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6-09-29 17:13

发布日期:2026-09-29 17:13

内容概述:

激活“府检联动”履职效能 共护特定群体平等诉权 ——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残联协同打通特定群体维权堵点

    9月24日,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座谈,三方会签《关于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平等行使诉权的工作办法》。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凌晨带队参加座谈及签约仪式。三方立足“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帮扶救助”协同维权链条,有力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平等、有效行使诉权。

    本次会签源自特定群体维权典型案例。受援人为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深陷确定监护人、遗产继承多重法律困境。2026年6月,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启动“府检联动”诉前研判,认定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适用条件和法律援助条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启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律师,协助梳理证据,攻克监护主体缺位程序障碍。2026年8月,经法院审理,依法宣告该受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继承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切实保障其财产权益与晚年生活。

    本次会签的工作办法细化各部门职能分工,建立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共享,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各单位之间可相互移送维权线索,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统筹多方职能形成保护合力,切实破解特定群体“不会告、不敢告、打不起官司”的维权困境。

    座谈会上,区司法局表示,将以工作办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压实各项协作机制落地见效。一是严格落实线索移送、台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与区检察院、区残联双向线索流转渠道,实现维权线索及时发现、快速响应。二是持续优化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落实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用好上门服务、优先指派等便民服务举措,聚焦监护、继承、赡养等高频家事纠纷,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三是深化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面向社区开展残疾人、老年人维权普法,提升特定群体依法维权意识,营造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做实做细特定群体全链条法律服务保障,把司法为民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实际成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