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4-000014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护苗·法治伴成长 | 区司法局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沐法治阳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4-26 11:35

发布日期:2024-04-26 11:35

内容概述:护苗·法治伴成长 | 区司法局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沐法治阳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护苗·法治伴成长 | 区司法局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沐法治阳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为切实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区司法局法治副校长走进门头沟区大峪第一小学,举办“拒绝校园欺凌 共沐法治阳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并为学生发放法治宣传品。

宣讲过程中,工作人员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引入,以什么是校园欺凌、不做校园欺凌的实施者、拒绝校园欺凌行动指南为主要内容,通过播放动画、案例讲解等形式,告知同学们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同时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教育同学们避免成为冷漠的旁观者或参与者。

此次宣讲活动,不仅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还鼓励大家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小卫士。最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同学们赠送了“护苗·法治伴成长”法治宣传“绿书签”,引导同学们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对有害信息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