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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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8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43条,“门头沟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开372条,“苗苗普法”政务微博公开268条。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及区政务服务局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公开前将公开内容经过层层严格审批,并按时在网站进行公开。同时,注重加强工作中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网站集约化后,我局网站公开主要依附于区政府网站,另外还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头沟普法”微信公众号和“苗苗普法”微博。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我局针对政务公开自查过程中和区政务服务局委托第三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另外,我局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开展的各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会后,能够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6

0

35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46.760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一些部门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部门工作职责关系不大,在思想上不够重视,直接影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完整性。

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高效。由于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加之事务性工作繁多,导致更新政务信息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公开信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传播社会正能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http://www.bjmtg.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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