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交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984284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结合《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按照门头沟区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的要求,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如下:
一是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不断夯实基础,成立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首长负责制,完善层抓层管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提出了以“培训为基础、操作是关键、施行达目的”的工作方针。明确五项工作内容:第一,要深刻领会实质内容和重要意义;第二,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第三,要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第四,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办法和审批程序。第五,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搞好公开。
三是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突出特色。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2条。不公开文件0件,依申请公开0件。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设立、标示、硬件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落实,软硬件设施齐全、优质、到位、有效。
五是严格审查,强化监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保密审查机构。对完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文件泄密。
总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基本能够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循序渐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深化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夯实基础,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交通局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03年至2017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职能类信息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法规文件类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5%;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业务动态类信息59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交通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如按时将主动公开文件及时输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文件一式九份上报信息政府公开办公室。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交通局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机关没有发生相关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7年度本机关未产生此类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咨询情况
截至2017年底,交通局没有咨询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7年底,交通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人员配备上,由于工作需要没有安置专职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在网上公开上做的还不够及时,工作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总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基本能够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循序渐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深化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夯实基础,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程。
八、说明
交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将2003年以后所发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筛选,形成纸质文件先由主管领导审核,局长把关,最后形成了交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