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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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不断夯实基础,成立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首长负责制,完善层抓层管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以“培训为基础、操作是关键、施行达目的”工作方针明确五项工作内容:一要深刻领会实质内容和重要意义;二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三要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四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办法和审批程序五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搞好公开。

三是根据上级有关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局三项制度,并通过局OA局域网发给全体执法人员《门头沟区交通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三套规范”的通知》,做到全面知晓;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事项,建立行政执法月考核、年度报告等制度,强化推进落实;本年度的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四是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普法培训、宣传的方式和内容更为广泛。转变集中培训方式,并以科室集中和自学为重要补充,开展普法培训和教育,确保每人完成72学时等目标。为避免集中聚集,通过答卷、周测、线上答题等形式,特别是将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党内法规规章学习纳入法治培训课时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培训。

五是接受监督成常态。通过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公开公示、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制度,使依法接受群众监督成为常态。一、充分利用网络、公开栏、全程服务大厅显示屏等载体公开公示办事信息。二、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包括3名政协委员),每个半年定期召开座谈会(今年主要通过微信平台座谈),交流工作、征求意见建议;针对热点问题,通过平台及时沟通,达成共识,深受监督员好评。三、接收“区为民服务中心”网上转办件229起,全部按规定回复。

是严格审查,强化监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审查机构。严格按照门头沟区交通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方案、门头沟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门头沟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文件泄密。

总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能够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循序渐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深化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夯实基础,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

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7

+2

8978

行政确认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9

-5

226

行政强制

1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5

70.06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区交通局将继续加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及政治规矩、意识教育;继续加强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教育;继续推进行业法律十进等宣传教育工作。更加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全面树立和提升“重服务、保安全、交通畅、民满意”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我区交通运输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区各项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60号,联系电话:69842840。

业务办理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业务咨询电话:69859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