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门头沟区医院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监督电话: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 010-69843948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人才引进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