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龙泉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龙泉花园1号楼3单元底商
3、拟设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4、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老年病专业 /外科 /妇产科 /口腔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老年病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
5、拟设医疗机构的牙椅数:3
6、拟设医疗机构的申请方: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龙泉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行政服务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行政服务大厅地址: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城市运行服务区(滨河路72号二层)
咨询电话:010-60805729
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