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11J027/ZK-2024-000090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京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 共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7-31 11:39

发布日期:2024-07-31 11:39

内容概述:京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 共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京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 共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提升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有关要求,与京冀两地生态环境部门紧密协作,深入开展联建联防联治,推动区域环境质量共同改善。

    6月13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延庆区、昌平区和张家口市怀来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京津冀联合联动执法“面对面”座谈会商,各方围绕执法合作、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努力推动形成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顺畅、相互支撑的执法共同体格局。
    6月20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延庆区、张家口市怀来县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深入怀来县北辛堡镇、东花园镇等地,聚焦永定河-官厅流域环境隐患点位,加强跨境河流、河道断面水质巡查,通过“点穴式”执法,严厉打击废水直排、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跨地区跨流域倾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官厅水库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6月28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公安分局杜家庄派出所、百花山自然保护区小龙门管理站,联合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共同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行动,通过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快速响应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此次行动不仅拓宽了执法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更在实战中检验了多部门、跨区域的协同作战能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下一步,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与京冀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推动形成更加紧密、高效的联防联控机制。同时,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迈向更高水平,共同服务区域协同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