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门头沟区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电动化方案》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按照《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3〕4号)要求,实施“油换电”“油换氢”示范项目,推动辖区高排放燃油叉车电动化,从而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门头沟区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电动化方案》的补助对象是什么?
补助对象需满足:注册登记在门头沟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已领取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解体老旧燃油叉车,持有《报废车辆回收确认表》;替换购置新的电动叉车且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
三、《门头沟区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电动化方案》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电动叉车电池容量每千瓦时电池容量补助1500元,每台不超过7.5万元。若按照电池容量补助金额超过购置电动叉车总价的20%,按照叉车购置价格的20%补助。
四、申请补助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燃油叉车权属;报废车辆回收确认表;电动叉车购买凭证、合格证;电池容量;申报单位补助账户。
五、申请补助需要哪些流程?
1.燃油叉车报废拆解,获取《报废车辆回收确认表》。
2.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平台完成燃油叉车注销。
3.新购置电动叉车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
4.向区生态环境局提交申请补助材料。
5.区生态环境局审核补助申请材料。
6.审核无误后,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公示、拨付、存档。
六、关键词诠释
非道路移动机械:指国一及以下标准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