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索 引 号:11J030/ZK-2024-000013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预算目录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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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2-19 14:18

发布日期:2024-02-19 14:18

内容概述: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预算目录及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预算目录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为区园林绿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森林防火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镇(街)和有林单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工作。承担森林防火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具体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火因调查、火损鉴定、灾后评估等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新技术推广应用、交流和培训等工作。完成区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际7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本区森林防火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督促检查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对火险隐患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并对火因进行调查;负责本区林火统计工作,承担本区森林防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03.91万元,比2023年126.81万元增加77.10万元,增长60.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3.91万元,比2023年126.81万元增加77.10万元;本年非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03.9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0%,比2023年126.81万元增加77.10万元,增长60.8%。

(二)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增加原因:2024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2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1万元增加0.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1万元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数为5人,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数为7人,在职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因此,2024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0个的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财政拨款重点项目。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固定资产总额0.50万元,其中:房屋面积0.00平方米,0.00万元;汽车0辆,0.0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森林防火:是指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即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进行预防和扑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预算报表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预算报表

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北京市门头沟区森林防火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