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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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zfxxgk/mtg11J030/zfxxgknb/mtgqbm_yjlist.shtml)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联系(电话:010-69842575)

    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施行《条例》以来,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积极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工作情况

(一)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因此做好宣传工作很关键,我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安排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更新目录;做好接待工作的准备,方便群众来访。2009年,我局信息公开文件全部为依申请公开,共计23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9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规范性文件类1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9%。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小组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制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进行保密措施;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所提出的信息,不予公开的,要规范受理和答复制度,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截至目前,我局还没有接到咨询与受理的情况,我局将继续进行文本移送的工作。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做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做了检索目录编制、宣传及便民手册等工作。

(三)申请情况和答复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设置专门接待场所、规范受理及答复方式、严格业务流程。当有依申请公开情况出现时,做到严格执行填写表单,认真进行受理和答复。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区2009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

工作制度有待建全。我局编制印发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了规范,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六、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结合我局实际,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综合办要充分履行职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抓好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

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门头沟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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