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门头沟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门政办发〔2018〕39号)相关要求,2018年区园林绿化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由区园林绿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畅通公开渠道,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内容,舆情回应等内容,对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每月对区园林绿化系统的政务公开信息员进行培训。截至2018年底,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0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8。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4;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4;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1;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8;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4;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8;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从申请的方式来看,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50%;信函申请2件,占总数的50%。
2.答复情况
本单位4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4件全部按期答复,已答复的4项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4项(占总数的100%);其中:“同意公开”4项,占总数的100%;
(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3.举报。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较《条例》的要求及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等方面与区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专人专责。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将涉及《条例》中规定的内容第一时间发布。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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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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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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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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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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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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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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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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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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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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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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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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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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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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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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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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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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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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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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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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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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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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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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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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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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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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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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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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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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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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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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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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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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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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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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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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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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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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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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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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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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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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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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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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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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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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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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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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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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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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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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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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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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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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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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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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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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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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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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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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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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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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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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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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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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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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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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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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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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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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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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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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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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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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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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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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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