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7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工作重点,以及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D座1单元;邮编:102300;联系电话:69829834;电子邮箱:mtgcgxck@163.com)。
2017年本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的概括。包括: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网站内容建设、舆情回应、重点领域公开、教育培训、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等工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0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338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2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15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本单位回应解读次数为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单位申请总数为0件。
2.答复情况
本单位答复数为0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单位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1.行政复议。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3.举报。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2017年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门头沟城管局推出多项举措,落实北京市和门头沟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数量、覆盖面和时效性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和工作机制仍需完善。
(二)2018年重点工作。
门头沟区城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
1. 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升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抓学习,强队伍,促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充分调动积极性,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
2.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巩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的基础上,将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到新媒体上,利用新媒体技术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效率,同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逐步扩大公众参与领域和范围,提高城管执法的透明度。
3.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需要广泛周知的重要工作安排,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上,采取恰当的方式及时准确的对外公布,并及时收集公众反馈意见。对公众提出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提高城管部门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为做好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打好群众基础。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
|
|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
|
|
||
填报单位(盖章): |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38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8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6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5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2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