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3/ZK-2026-000049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雁翅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安排公告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6-06-28 14:22

发布日期:2026-06-28 14:23

内容概述:雁翅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安排公告

雁翅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安排公告

雁翅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

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安排公告

按照雁翅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安排,现将面试成绩排名和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二、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本公告或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体检时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单位联络和体检医生,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联系电话

联系人:岳田民

联系电话:010-6183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