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043/ZK-2023-000045

公开责任部门:王平镇

信息名称:致王平镇电动三、四轮车主朋友的倡议书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5-22 10:56

发布日期:2023-05-22 10:56

内容概述:

致王平镇电动三、四轮车主朋友的倡议书

广大的电动三、四轮车主、驾驶员朋友:

    近年来,未经许可生产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非法上路、乱行乱停问题突出,极易引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已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为了您和亲朋好友的安全,我们倡议:

    一、自觉安全守法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步行、骑车、行车、停车,做到不逆行、不闯灯越线、不乱停乱放,自觉礼让斑马线。遇民警执勤执法时,请服从指挥,配合执法。

    二、依法依规使用车辆。有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请尽快处置。对属于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应依据现有规定尽快到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户籍地址或暂住地址为门头沟、通州、平谷、密云、怀柔、顺义、昌平、延庆、房山、大兴区的单位及个人方可申请注册登记京B号牌摩托车)。驾驶上述机动车应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遵守本市六环路(含)内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通行等相关政策规定。对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处罚。对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处罚。

    三、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请大家积极践行并传播文明交通理念,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如果您和亲朋好友有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请及时处置和提醒他们及时处置。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