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受气候条件影响,我镇林下植被生长茂盛,林内可燃物大量积聚。同时,随着秋季旅游旺季到来,入山游玩、户外活动人员显著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门头沟区森林防火区禁火的命令》(2025年10月11日发布)精神,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在全镇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烤火、玩火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二)严禁未经批准在林区进行爆破、勘察、施工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作业活动;
(三)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四)严禁在林区使用烟熏、火攻等方法驱赶野生动物;
(五)进入林区的车辆须做好防火措施,严禁司乘人员丢弃烟头等火种;
(六)严禁其他一切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近期气温波动较大,植被易燃度较高,是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域。各村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组织护林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加大巡查频次,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护力度。通过广播、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告知禁火令内容,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凡违反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体居民要增强防火意识,发现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
镇应急值班电话:010-6188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