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5/ZK-2024-000208

公开责任部门:妙峰山镇

信息名称:党纪学习教育 | 妙峰山镇纪委召开基层纪检委员工作例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会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6-15 15:57

发布日期:2024-06-15 15:57

内容概述:

党纪学习教育 | 妙峰山镇纪委召开基层纪检委员工作例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会

    6月14日上午,妙峰山镇纪委组织召开基层纪检委员工作例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会,贯彻落实区委、镇党委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关于纪检委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要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赵健主持会议并讲话,镇纪委委员、镇监察办全体人员、各村纪检委员共23人参会。


    会上,镇纪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调部署近期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涉及监督执纪工作开展、“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六大纪律适用情形等方面新增或修改重点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集体观看教育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镇纪委委员、各村纪检委员结合履职情况和学习感悟开展交流研讨,会议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保持定力。新版《条例》的发布昭示了党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和力度,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党员干部要加强党规党纪党性学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立足岗位忠诚履职镇纪委委员、各村纪检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遵守工作纪律,把监督提醒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

    三是勇于发声敢于亮剑。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聚焦灾后恢复重建、接诉即办、防汛安全等重点工作,增强敢于斗争的勇气,提升善于斗争的本领,服务镇域发展大局。

    下一步,妙峰山镇上下将持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髓要义,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外在要求”转化为“内生动力”,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