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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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980226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2014年永定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筹建一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2013年9月由于我镇政府办公地点变更,在镇党委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永定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杨成同志为主管领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办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占38.46%,主要包括永定镇基本简况及领导简介;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30.44%;业务动态类信息4条,占30.7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镇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增加了2人;兼职人员共3人,同上年相比,增加了3人。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本镇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25%;电话咨询6人次,占总数的75%。

六、行政复议情况

本镇2013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永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较《条例》的要求及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公开力度等方面与区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大力宣传。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认知政府信息公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规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及时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尽快掌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担负起职责,更好的完成工作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专人专责。运用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将涉及《条例》中规定的内容第一时间发布。

今后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0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