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9/ZK-2023-000056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龙泉执法队联合区液化气站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6-19 10:17

发布日期:2023-06-21 10:17

内容概述:

龙泉执法队联合区液化气站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龙泉执法队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用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借助执法合力,不定期开展辖区餐饮公服企业燃气安全隐患“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

日前,龙泉执法队联合镇安全科对三家店地区天然气非居民用户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五必查”执法检查要求,从查气源、查附(配)件、查禁止行为、查供储气场所、查用气场所入手,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使用无熄火保护和超出使用年限的燃气灶具、未安装和未正常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

检查中发现一家餐饮单位非法储存使用液化气瓶情况,已将2个气瓶移交区液化气站。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跟进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回头看”检查工作。通过全面排查问题、落实隐患整改,有效遏制辖区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