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J209/ZK-2023-000094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龙泉镇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10-31 15:21

发布日期:2023-11-03 15:21

内容概述:

龙泉镇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保障工作

近日,随着空气污染指数持续攀升,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级别。为了保障辖区空气重污染期间环境秩序,龙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响应,10月30日及时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全力开展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提早告知辖区施工工地、建筑企业、运输单位、重点承包地负责人等,按时间按要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响应,采取及时有效应对措施;

强化源头治理。走访检查辖区全部在施工地、重点承包地以及农民自建房工程,从源头上进行严格管控,督促落实空气重污染相应措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区环保部门及镇环境办对在施工地落实空气重污染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夜间施工、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以高压态势保障空气重污染期间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提升诉求响应。在空气重污染期间,执法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相关诉求昼夜24小时响应并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置,有效保障辖区良好环境秩序。

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启动以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车辆8台次,检查辖区施工工地、重点单位和商户57家。

下一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与镇环境办、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同时,还视天气和污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不断改善和提升辖区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