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3-000126

公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还、促、强” 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11-27 16:40

发布日期:2023-11-27 16:40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还、促、强” 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还、促、强” 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生鲜灯”“退场”、创卫复审、灭鼠灭虫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督查整改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群众吃的安心、舒心、放心。

一是聚焦“生鲜灯”“退场”,提前行动还“本色”。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12月1日起将禁止使用“生鲜灯”。对此,区市场局立即响应,以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销售主体为重点,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行为,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摒弃各类“生鲜灯”,还原食品“本色”。同时提醒经营主体在《办法》是时候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依据规定予以相关警告处罚。

二是聚焦创卫复审,对标对表促达标。通过微信群广大食品经营单位多次发布“创卫”要求,引导经营者积极对待和配合“创卫”复审工作,共同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以辖区食品流通店、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对标对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问题整改,自觉维护创建成果。同时,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聚焦灭鼠灭虫,宣传引导强成效。利用辖区LED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媒介,以进店宣传、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灭鼠、灭虫的重要性,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灭鼠、灭虫除害工作的认识。以餐饮店、食品店、设备间、配电室、公厕等老鼠容易出没的场所为重点范围,现场指导经营者投放鼠药、设置粘鼠板,确保灭鼠、灭虫工作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