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11J323/ZK-2023-000067

公开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

信息名称:关于《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问答解读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6-07 10:45

发布日期:2023-06-07 10:45

内容概述:关于《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问答解读

关于《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问答解读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京发〔2022〕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金融〔2020〕7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立足门头沟“科技强区”战略部署,在吃透文件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解决门头沟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力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控水平,设立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为确保资金池科学、高效、规范、有序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办法共条,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合作机构遴选、资金池使用管理、资金池工作机制、资金池存续及清算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3条。说明了制定办法的依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界定,资金的出资方和运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共4条。明确了资金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构成及职责,资金池部门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的负责单位及职责。

第三章合作机构遴选,共2条。详细说明了遴选资金池合作机构的具体条件和遴选流程。

第四章资金池使用管理,共7条。包括资金池出资金额、管理机构、账户设立、资金用途及风险分担、所支持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界定,以及申请风险处置、确定处置方案、联席会议审批、资金池放款等资金池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第五章资金池工作机制,共4条。明确了项目在备案、处置、对账、归档方面合作机构与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之间的工作机制,提出了绩效考核和项目审计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资金池存续及清算,共3条。对存续年限、总结评价和清算工作进行了说明。

第七章附则,共1条。为解释权及实施时间。

  四、《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所涉及的范围有哪些?

借款企业应当为注册并纳税在门头沟区的企业,信用良好、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拥有良好的研发及管理团队、具备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具有市场竞争力。

  五、《门头沟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日期及解释部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北京市门头沟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六、关键词诠释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门头沟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从银行获得的贷款。

资金池:本办法所称资金池由门头沟区政府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用于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池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合作、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