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索 引 号:11mtgq/ZK-2024-000014

公开责任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名称: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光荣院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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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2-19 10:18

发布日期:2024-02-19 10:18

内容概述: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光荣院单位预算公开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光荣院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4.项目支出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门头沟区光荣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门头沟区光荣院始建于1982年,是政府全额拨款优抚福利事业单位。占地面积13亩,建筑面积为4541㎡。其中,休养楼2034㎡、特护楼370㎡、综合楼1200㎡、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楼355㎡。配有医务室、氧疗室、图书室、棋牌室、门球场、花房等附属设施,休养区设有监控、呼叫等功能性服务系统,形成了集养老、娱乐、康复、教育于一体的多功能休疗场所。

1.优抚对象集中供养职能。为来院集中休养的优抚对象提供衣食住行、医疗保健、生活护理等全程服务,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类文体活动,让在院休养员安度晚年。现有床位50张,其中优抚服务中心短期疗养床位10张。建院以来,我院共接收了139位重点优抚对象在此颐养天年。目前,共有集中供养优抚对象21名,平均年龄84岁,年龄最大的97岁,90岁以上8人。其中,参加过抗日战争2人,解放战争4人,解放战争烈属3人、参战参试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人,抗日战争烈士子女3人,优抚对象配偶6人。

2.优抚对象短期疗养职能。负责组织全区各镇(街)重点优抚对象到光荣院开展每年4期的短期疗养活动,并负责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回访、慰问、送医送药、调研等工作。

3.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教职能。门头沟区光荣院是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区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基地内设教育展室三间,门头沟区抗战遗址沙盘1座,演播厅1间。院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五个一”红色教育活动,即:“观看一部专题片、参观一个展览、听一场革命功臣作报告、看一部传统教育丛书、向革命功臣献一份爱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光荣院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1人;聘用人员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634.71万元,比2023年741.45万元减少106.74万元,下降14.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34.71万元,比2023年741.45万元减少106.74万元;本年非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47.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0.5%,比2023年429.33万元增加18.26万元,增长4.3%

(二)项目支出预算187.12万元,比2023年312.11万元减少124.99万元,下降40.0%,减少原因2023年光荣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荣誉室更新改造121.00万元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荣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3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3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变化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3.6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60万元减少3.60万元,主要原因:无变化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光荣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光荣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光荣院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光荣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7.1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注:取数范围是只提取项目支出,不含基本支出)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光荣院休养员生活医疗费项目40.88万元,用于光荣院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五心服务 十心行动”品牌服务为基础,突出“六个转变”,打造为老服务品牌。

2.消防改造工程尾款项目68.17万元:用于光荣院消防改造工程尾款。

(六)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固定资产总额717.57万元,其中:房屋面积4541.21平方米,381.51万元;汽车2辆,48.7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伤残抚恤费: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规定按照残疾性质及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门头沟区光荣院预算报表

附件:2024年度门头沟区光荣院算报表407002 2024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光荣院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