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2021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拟订本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本区伤残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烈士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的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行政编制6人,实际6人;直属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37人,实际人数32人;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29人;其他人员9人,其中:社会化用工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9,139,158.65元,比上年减少13,933,207.52元,下降16.8%。2021年度支出总计64,460,340.27元,比上年减少18,119,326.67元,下降2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139,158.65元,比上年减少13,933,207.52元,下降1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39,158.65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事业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经营收入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其他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460,340.27元,比上年减少18,119,326.67元,下降21.9%,其中:基本支出11,199,996.69元,占支出合计的17.3%;项目支出53,260,343.58元,占支出合计的82.7%;上缴上级支出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经营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139,158.65元,比上年减少13,933,207.52元,下降16.8%。主要原因:2020年部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补缴保险下达资金较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460,340.27元,比上年减少18,119,326.67元,下降21.9%。主要原因:2020年部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补缴保险下达资金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60,340.2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03,144.6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7%;
卫生健康支出857,195.61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3,603,144.66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80,689.18元,增长8.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55,154.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96元,增长0.4%。主要原因:新增退休。
“抚恤”(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7,016,835.73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88,971.75元,增长12.0%。主要原因:后续下达中央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资金。
“退役安置”(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28,132,415.8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11,590.41元,增长7.7%。主要原因:复退军人自主就业补助金、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奖学金项目。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8,198,739.12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9,231.02元,增长2.2%。主要原因:人员追资。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57,195.6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63,995.61元,增长118.0%。其中:
“优抚对象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857,195.6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63,995.61元,增长118.0%。主要原因:优抚对象医疗费追加资金。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义务兵及三属优待金项目7,676,000.00元:用于安排义务兵优待支出。
2021年伤残抚恤费项目1,472,580.90元:用于安排伤残抚恤支出
2021年在乡复员军人等人员抚恤费项目项目1,164,277.00元:用于安排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2021年伤残抚恤费项目2,543,986.00元:用于安排其他优抚支出
2021年双拥基金项目2,700,000.00元:用于安排拥军优属支出
2021年中央退役军人安置补助经费项目17,120,476.68元:用于安排退役安置支出
2021年无军籍职工经费(市级)项目3,234,465.75元:用于安排退役安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199,996.69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2,369.46元,增长1.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0,036,921.15元,年初预算9,905,255.69元,增加131,665.46元, 主要原因:人员追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163,075.54元,年初预算1,122,371.54元,增加40,704.00元, 主要原因:调入车增车辆运行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55,154.00元,年初预算254,258.00元,增加896.00元, 主要原因:人员追资;
4.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2021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2021年本部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9,453.18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9,453.18元,增加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决算数99,453.18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9,453.18元,增加0.00元,主要增加原因: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99,453.18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9,453.18元,增加0.00元,主要增加原因:无。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2,2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39,280.00元,公务用车保险17,425.18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548.00元。
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575.53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03,852.99元,比上年增加14,653.63元,增加原因:21年下达车辆运行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8,725,402.19元,其中:房屋面积XX平方米,1,072,534.84元;汽车6辆,1,299,089.31元;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span>⠂༯span>
5.⠼font face="仿宋_GB2312" >伤残抚恤费: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规定按照残疾性质及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退役军人局将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好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更好的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序号 |
职责 |
年度任务 |
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
1 |
优抚抚恤 |
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改善 |
按时足额拨付 |
2 |
退役安置 |
为退役军人就业、医疗、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 |
按时足额拨付 |
3 |
拥军优属 |
慰问驻区部队、立功受奖人员、发放义务兵有待金等 |
按时足额拨付 |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
序号 |
绩效指标 |
计划值 |
完成值 |
偏差原因 |
1 |
补助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离退休干部遗属人数 |
85/86年军休人员6人;87后军休人员88人。84年以前军工人员2人;85/86年军工人员2人;87年以后军工股人员61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2人 |
全部完成 |
|
2 |
优抚对象 |
175名残疾军人;孤老烈士遗属1人、烈士遗属3人、病故军人遗属及改嫁烈属13人;66名烈士子女;在乡复员军人待遇13人;在乡残疾军人定期补助待遇13人;享受带精神病退伍待遇4人;享受参战参试待遇6人;享受残疾护理费人员11人;508名农籍老兵 |
全部完成 |
|
3 |
义务兵优待 |
169人 |
全部完成 |
|
产出质量
经费足额拨付
产出进度
资金及时拨付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
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改善优抚对象生活情况、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待遇,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促进就业创业、提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可持续影响
保障军队建设需要、促进社会和谐。
(四)总体评价结论
1.绩效自评总分:97分
2.存在的问题
(1)办公和活动场地离老干部居住地较远,军休干部活动和办事不方便,军休干部居住相对分散,不便于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较为老旧,目前执行的优抚政策普遍沿用之前的政策法规,部分已存在脱节现象,建议市级层面尽快出台新的政策。
(3)基层业务人员流动快。由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刚成立,业务人员流动快,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
3.改进措施
第一,及时联系相关业务管理人员,确保明年各项资金下发及时到位;第二,根据随时变动的人数,预估明年退役军人人数及使用经费,争取减少预算与实际发生的差额;第三,全面组织军休干部活动,确实保障其他经费平衡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22年,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1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69个,涉及金额5,818.43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69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伤残抚恤费
2.项目概况
2021年伤残抚恤费项目主要用于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规定按照残疾性质及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
3.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严格执行优抚政策,抚恤金每月中旬及时足额发放至个人,覆盖率达到100%。
4.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本项目2021年度下达预算总额4,165,968.00元,其中区级资金1,621,982.00元,中央直达资金 2,543,986.00 元。截止到2021年12月底,本项目共支出4,016,56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16,566.9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截至2021年底,为161名残疾军人发放抚恤金。
质量指标。
按时足额发放了补助资金,全面完成了全年指标值,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足额拨付率和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达到100%,使优抚对象获得了生活保障,生活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促进了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传递了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获得了优抚对象较高的满意好评。
进度指标。
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通过资金统发平台每月中旬按时准确发放到个人手中,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切身利益。
成本指标。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及时准确足额完成2021年优抚各项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
通过优抚补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促进了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
此补助项目,切实保障了我区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使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优抚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6.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7.改进措施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