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11mtgq/ZK-2024-000028

公开责任部门:区医保局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4-23 15:15

发布日期:2024-04-23 15:15

内容概述:

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近日,门头沟区医保局组织学习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并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用心悟、踏实做准确把握实施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将法治知识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运用到本职工作中,不断完善档案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工作程序,更好服务参保人,让参保人更满意。

二是要抓重点、勤沟通、提能力。本次修订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对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电子档案的合法要件、地位和作用、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局要按照相关要求,与区档案馆加强沟通联系,在信息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局档案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档案工作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服务性工作,要充分认识档案的重要性和价值,在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通过此次学习,全体职工进一步了解了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和知识,切实提升了大家的档案法治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档案法治意识,提高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我局的档案工作更上一层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