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11mtgq/ZK-2023-000044

公开责任部门:区医保局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5-29 16:00

发布日期:2023-05-29 16:00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通知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有关医药机构:

为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请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有关医药机构严格执行。


附件:1.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事项

            2.2023年1月临时纳入医保管理村级医疗机构申请事项

            3.2022年新增工作中可整改医药机构申请事项

            4.相关申请材料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4日